两部门发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办法 严禁弄虚作假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日前共同研究制定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日发布。
《办法》要求,申请准入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即在工商部门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生产厂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要求,所生产的铅蓄电池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进入环境保护部符合环保规定公告名单。
《办法》规定,工信部对进入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将实行动态管理。进入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有弄虚作假、采购记录不真实等情况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从准入公告名单中剔除。(中新网能源频道)